E店网淘宝店铺购买近日获悉,为了适应1688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,促进1688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,阿里巴巴将对现行的《交易争议处理规则》进行修订,同时涉及维权期约定的相关协议对应内容也同步调整。新修改后的规则于2018年5月16日正式生效施行,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。
以下情况为自在线下订单之日起至订单交易成功或关闭后的60天内:1)通过淘工厂加工定制类目下单,且下单时商品带有“淘工厂”标识的订单;2)卖家与带有“名企采购商"标识的用户交易的订单;3、被行政、司法机关认定的假冒商品或禁限售商品,不受受理期限限制。4、其他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据E店网淘宝店铺转让网了解,买家主张卖家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存在如下情形的,经阿里巴巴介入判责认定后,分别作下述处置:a)收货破损;b)收货少件、购A发B;c)收货空包裹;d)描述不符(如外观、材质、尺寸、功能、品牌等);e)质量问题(如“三无”、性能故障等);f)知识产权侵权(如假冒商品、盗版等);g)禁限售商品或服务;出现a情形的违规,每次扣6分;出现b情形的违规,前二次每次扣6分,第三次及以上每次扣12分;出现c情形的违规,首次扣12分,第二次及以上每次扣24分;出现d-g情形的违规,将依照《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》、《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》、《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》及《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》等平台相关规则予以评估、管控。
卖家发生争议纠纷或出现危及交易安全相关情形的违规,且未予在阿里巴巴要求的时间内解决该争议或相关情形的,基于交易安全及用户权益保障,阿里巴巴有权采取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对卖家店铺予以监管,包括但不限于限权,冻结等监管手段,至争议解决后,可向阿里巴巴申请解除管控。“危及交易安全情形”包括但不限于:收款不发货、虚假发货导致钱货一方的;买家因退货、换货、维修等原因寄回商品,卖家不予处理导致钱货一方的等情形。